國際綠十字組織 (GCI) 相信,取得安全可靠的水資源以供應人類的基本需求與衛生是全人類的權利,並且應當為各國所認同。戈巴契夫於2004年宣布,GCI將發起一項全球性的運動來維護「用水權利」 (Right to Water)。此計畫的基本訴求是希望賦予國家或地方政府能力和知識,使「用水權利」得以納入各國憲法和法規,從而促使「用水權利」國際公約的建立。到目前為止,「用水權利」運動已成功喚起了全球意識,政府們需要達成國際共識來立法規範各國,以承認、保障及履行「用水權利」。雖然聯合國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已將「用水權利」視為基本人權,但這項決議對各國仍無法律效力,而只停留在鼓勵各政府正式承認水權為基本人權的階段。此外,GCI 也正提倡 1997 年通過的「聯合國非航行利用國際水道法公約」,目標是在2009年三月的第五屆世界水資源論壇舉行前能有更多國家簽署,令此公約生效。
用水權利概念

大多數人權與環境權利,都是透過國際法文件來定義,成為一項條約或公約。GCI堅信「用水權利」也是一樣。如同氣候與生物多樣性,用水權利也應當受到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文件保障。GCI 與蘇聯前總統戈巴契夫推行此運動可說不遺餘力,由於「用水權利」是具普遍性且不可剝奪的,GCI極力呼籲通過此公約,使「用水權利」在政治決策上具有優先性,將原先提高意識的運動逐漸轉變為建立國際法的強力推手。
用水權利運動-背景
2002 年於里昂的第一屆地球對話論壇 (Earth Dialogue),發起了全球水資源公約的簽署請願運動,偕同國際水資源秘書處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of Water) (ISW)
Maghreb-Machreq Alliance for Water (ALMAE),決定水資源公約計畫於首屆世界水資源知識大會 (WAWW) 正式開始,該會附屬於 2003 年三月在京都舉行的第三屆世界水資源論壇。第二屆世界水資源知識大會是由 2004 年巴塞隆納的世界文化論壇舉行,當時通過全球水資源公約基本原則初稿,已由專家們修訂完善,目前也開始向各政府提案,供其審議。該網站 www.watertreaty.org 於 2005 年由 GCI 設立,鼓勵瀏覽網頁者簽署請願書,聲援此公約的國際法律行動,由於此議題事關全人類,目前已設有8種不同的語言版本,讓世界各地的人都能採取行動。